北海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北农字〔2021〕188号
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
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市辖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澜洲镇政府,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函〔2021〕115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项目储备指南的内容,做好 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投资领域和方向
2022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投资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和一二三产融合,重点投向粮食、生猪、牛羊、茶叶、中药材产业发展,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农业现代示范区、特色农产品
优势区建设,优质种业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建设、高架网床环保猪舍建设、广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部分项目另行组织储备。
二、项目资金补助方式
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分为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4种,申报主体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补助方式。
三、优先和重点扶持的对象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以下申报主体给予优先、重点扶持。1.项目所在地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或优势地区、自治区特色农业现代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距边境线 0-20 公里范围县(市、区)。
2.项目所在地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优先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申报项目,可适当降低申报条件,给予优先扶持。
3.入选国家和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的品牌产品、企业和获得绿色、有机、地标或登记的农产品,给予优先扶持;对富硒农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4.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5.申报主体为近3 年获得国家、自治区表彰的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益农信息社,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6.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有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或与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密切,村民或村集体增收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7.以往年度获得的各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能够规范使用,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并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优先扶持。
(二)存在以下情形不予扶持。
1.因对所管辖申报项目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变更。
2.所生产的产品抽检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3.近三年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罚,且整改未达到要求。
4.项目实施主体被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尚处在惩戒期内。
四、项目储备工作的有关要求(一)申报及评审要求。
1.要认真填写申报书并提供佐证材料。申报主体应根据申报条件撰写申报文本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参与评审的必备条件,对申报材料不全、申报项目单位超出指南范围、申报资金额度超出指南规定或申报材料不合要求的,不能进入自治区组织的专家评审或答辩。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承担项目的,要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证等材料;项目要求资金配套的,要提供配套资金的承诺;要求有生产用地的,应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项目申报书要签字盖章扫描作为附件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要求经人民政府同意的,需要加盖人民政府公章。
2.要从严把关,择优推荐项目。2022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工作遵循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按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复审上报、自治区级答辩或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分别按要求组织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录入项目申报系统,提交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市级农业农村局对县级推荐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以正式文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文申报项目。
3.要做好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工作的衔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科室、单位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提前做好谋划,为下一步项目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做好准备。原则上,2022年自治区本级补助市县项目应在当年度执行完毕。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系统申报要求。项目全部通过"广西三农项目与资金统计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前。登陆网址∶http∶//125.73.143.203∶8080/snzj。请按申报系统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同时,请打印项目申报书正文,经项目承担单位、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一并上传。登陆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涉及水果、经管、农科所(院)、农村能源等部门项目申报,分别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通知并汇总上报。
2.材料报送要求。
(1)县区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收集、分类整理辖区项目申报材料,将同一项目统一收集,项目汇总表也按照项目分类,申报材料按照项目储备指南先后顺序整理审核后,由县区农业农村局行文出具同意项目申报的文件(一式六份,所申报的项目汇总表作为文件附件),连同承担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21年10月23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3)湘洲镇政府,局属科室和单位申报要求。按要求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润洲镇政府,局属单位要以正式文件上报项目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系统申报工作由局产业发展科负责。局属科室项目申报书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021年10月23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3.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及时组织辖区做好有关工作,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对接,也可直接向自治区有关处室联系人进行咨询。局属科室、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遇到问题直接向自治区相应处室、单位对接。
联系人∶周富强,联系方式∶3138345,
联系人∶王金明,联系方式∶3969636,13367592260 ,邮 箱∶ cyfzk20190163.com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函〔2020〕1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