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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综合改革 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4-10-20 09:46:10 来源: 广西农牧网 作者:陈强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到去年底,全区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有13187个,其中2013年新发展1513个;正式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有700多个。2014年,广西计划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家以上,新培育家庭农场1000家。目前,广西即将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意见》,重点从三大方面进行部署。

 

    首先,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职业农民等。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争全区村村有农民合作社;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培育一批亿元、十亿元、五十亿元、百亿元的农业大型龙头企业。

 

    其次,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健全流转市场,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接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连片规模经营;同时,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重点推行崇左“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模式,促进广西现代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发展。

 

    三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即培育以农业公共服务单位为依托、合作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专业大户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壮大经营性社会服务组织,使政府更多地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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