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柑橘黄龙病防控地方性法规。
广西是柑橘产业优势种植区,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柑橘产业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同时,广西也是柑橘黄龙病的长期发生区和严重发生区。多年来,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提出建议、提案,要求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立法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这一规定。
《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中采取的引导和鼓励措施;柑橘种植者、柑橘种苗繁育者是柑橘黄龙病防控主体;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明确鉴定检测程序;完善柑橘种苗检疫监管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清除柑橘黄龙病病株是应对柑橘黄龙病自然灾害必须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忠东: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是广西在地方立法中进行小切口精准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促进我区柑橘产业发展,保障我区柑橘产业安全意义深远。】